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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青瘋,酷哥-小猛


小猛,一個長得像原住民卻是台北人,熱愛刺青文化的女人,內心卻住著一位童心未泯的大男孩;曾經去過外地工作的她,但因母親生體不適,又回到這個城市。

因為年輕時有玩滑板的興趣,所以打扮也比較中性、比較街頭,甚至還會幫忙打蟑螂呢!但後來受傷之後就沒再接觸這項運動了。至於「小猛」這個綽號便是源自於以前太MAN、太像男生,所以便取得這個綽號了。

不諳水性,卻喜好去給浪衝的活動,總是喜歡往戶外跑,到海邊衝浪,這是私底下的小猛,這股熱忱,讓原本怕水的她開始愛上這個虛無飄渺的大海;曬著太陽,衝著浪,翻滾在海水裡,心情也會跟著愉快起來。




以下是特蒐記者和小猛的Q&A。(以下為簡稱-特:特蒐記者、小猛:猛)



特:聽說小猛身上有很多刺青,大概有幾個阿?

猛:有五個,分別在腰阿、背阿、還有肋骨都有。


特: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迷上刺青,第一個是什麼原因刺的?

猛:第一個刺青大約是八年前,一個自己設計的「猛」字,為了不要後悔,所以那個圖我看了快三年,還越看越喜歡,最後就去刺了,結果對刺青就上癮了。


特:人家說刺青會後悔,那有沒有什麼比較特別意義的刺青?

猛:像肋骨上刺的昰我媽媽和姊姊的生肖,因為都是自己設計的也很有意義,所以不會後悔。


特:那你覺得刺青對你來說是什麼?

猛:刺青對我來說,算是一種藝術,我不喜歡盲目的追求流行而去刺青,尤其是自己設計的,當刺在身上時,總覺得很美;我想到老的時候,我應該全身都是刺青吧!


特:那除了刺青以外有沒有其他特別喜好的東西?

猛:我喜歡金色的東西,因為我膚色比較黑,所以戴金色的比較顯眼,像手錶、耳環都是。還有史迪奇的相關產品,因為我覺的史迪奇很可愛。



【小猛的袋子裡有】

  • 筆記本:我喜歡自己做筆記本,這本是用ㄧ些刺青書上面的內頁做的。

  • 筆:因為我喜歡史迪奇阿,所以筆是史迪奇的,很可愛。

  • ELMO包包:這是朋友送的,我把它拿來當手機包。

  • 烤焦的史迪奇:其實他是摩托車鑰匙啦!

  • Vivienne Westwood皮夾:是某一年生日的生日禮物,我大部份的東西其實都朋友送的。

  • 螺絲起子:就有時候可以拿來修修車阿、修修東西、如果廚房師傅要鎖東西我也可以幫忙喔。遇到歹徒還可以防身耶!是個方便的小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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